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 2017, Vol. 27 ›› Issue (7): 82-87.doi: 10.16265/j.cnki.issn1003-3033.2017.07.015
赵长啸 助理研究员, 阎芳 副研究员, 邢培培, 王鹏 副研究员
ZHAO Changxiao, YAN Fang XING, Peipei WANG Peng
摘要: 为解决新一代综合模块化航电系统(IMA)的安全性评估问题,基于安全例证法,构建并论证IMA的安全例证。针对SAE ARP4761标准的不足,分析安全例证法的适用性和基本结构,从安全性需求、框架、实施3个层面分析安全例证法在民机IMA中的应用,讨论基于过程和产品的 2种不同安全论证方式,以系统管理功能为例,利用目标结构化标记(GSN)语言,论证IMA的安全性。结果表明:安全例证法可与民机系统开发流程对应,有效地整合安全性分析过程中的安全证据资源,并在系统安全性需求与安全性证据间建立明确的关系。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