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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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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吴宗之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 出版日期:2003-09-20 发布日期:2003-09-25

Discussion on Control of Major Hazards and of Major Accident Potential

  • Online:2003-09-20 Published:2003-09-25

摘要: 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活动中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工业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则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监控是预防重大事故理论与技术的进步,是从源头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笔者论述了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与重大事故预防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用事故是能量意外释放的观点,论述了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分析了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与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的几大要素,即危险源辨识、评价、分级管理与监控,应急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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