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论安全法律部门的独立性、交叉性和分支构成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 安全科学技术基础学科 •    下一篇

论安全法律部门的独立性、交叉性和分支构成

詹瑜璞,朱燕   

  1. 华北科技学院安全法学研究所,北京 ,101601%华北科技学院工会,北京 ,101601
  • 出版日期:2011-06-20 发布日期:2011-06-25

Study on the Independence and Branch Constitution of Safety Law Department

  • Online:2011-06-20 Published:2011-06-25

摘要: 为了使人们认识到安全法律部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安全法律部门是由哪些内容构成的,从而树立安全法律部门是独立的部门这样一种信念.以法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比较方法等论述我国安全法律部门存在的独立性和交叉性,并从5个不同的角度论述安全法律部门的分支构成.其独立性在于其调整对象是独立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财产、人身安全关系;其分支划分主要是安全工程建设法、安全民法、安全行政法、安全刑事责任法、安全诉讼法、安全商法、环境安全法、资源安全法、军事安全法等.因此,法学界要把安全法律部门提高到与环境资源法部门、劳动社会保障法部门并列的地位;立法部门要以各分支法为依据构建安全法律体系,克服长期以来在安全法认识上存在的杂乱、繁琐和重复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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