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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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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与GHS的差距分析

王亚琴,张金梅,赵磊,张会光,张宏哲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青岛26607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青岛266071
  • 出版日期:2011-04-20
  • 基金资助: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08GXS5B093)

Gap Analysis between GHS and the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in China

  • Published:2011-04-20

摘要: 为明确我国现阶段实施GHS存在的问题,促使我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满足GHS要求.研究了我国化学品分类标准、标签标准与GHS存在的差距.发现了《危险化学品名录》没有分类标准,并且未涵盖GHS爆炸物中的不稳定爆炸物和1.2项、1.5项、1.6项爆炸物,易燃气溶胶,以及除急性毒性以外的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存在不同监管部门分类标准不统一,现行多套危险化学品标签标准问题.提出了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明确规定危险性分类标准;统一剧毒化学品、有毒品分类标准;在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法规中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标签应符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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