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 2019, Vol. 29 ›› Issue (3): 14-20.doi: 10.16265/j.cnki.issn1003-3033.2019.03.003
付川云1,2,3 讲师, 李雅洁1, 胡钟予1
FU Chuanyun1,2,3, LI Yajie1, HU Zhongyu1
摘要: 为遏制屡罚屡犯的超速违法惯犯,探究重复超速违法行为罚款模式及其适用条件。搜集德阳市2015—2017年机动车超速违法记录,划分超速违法车辆类型,量化超速违法行为收益,构建交通违法行为低额单一罚款、递增罚款、高额单一罚款模式,提出超速违法行为产生的社会福利计算方法,比较可接受收益和非法收益均不变、可接受收益可变而非法收益不变2种情况下3种罚款模式对应的社会福利大小,确定各罚款模式的适用条件,并进行算例分析。结果表明:若超速违法行为导致的社会损失较大,则递增罚款模式比低额单一罚款模式更优,但不如高额单一罚款模式;反之,则相反;递增罚款模式是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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